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关于违停摩托车 电动车取车事宜的通告
  • 索 引 号: 32408163-6/2022-0008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3-3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03-3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关于违停摩托车 电动车取车事宜的通告

更新时间: 2022-03-30 11:02:03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关于违停摩托车 电动车取车事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方便崖州区广大市民群众了解违停摩托车、电动车的扣车去向,快速办理取车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文所指违停车辆为违规停放的摩托车和两轮、三轮电动车。

二、取车需知

(一)办理流程

1.车主本人在正常工作时间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执法大队办公楼一楼服务台(102办公室)办理取车手续。

出示身份证并向工作人员描述车型、品牌、颜色等被扣车辆信息、扣车地点和扣车时间。与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信息无误后,登记相关信息并缴纳罚款,经放行审批后凭入库凭证到扣没场取车。

2.车主不便亲自取车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车主身份证和委托书办理取车手续。

3.单位车辆需要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办理地点

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执法大队办公楼: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大道崖州区人民政府(区政府一侧公交站后方)

2.扣没场:三亚市崖州区田家炳高级中学斜对面路口入内300米(详见下图)



(四)携带材料

购车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及钥匙。

三、咨询电话

88846523

四、处罚依据

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车辆(含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下同)应当在公共停车场所,以及在道路、居民小区、商场等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放置或者设置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障碍物。

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2021830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9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5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