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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MB153743-2/2022-0009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10-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10-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21 16:44:00

崖州区应急管理局

 

  

三亚市崖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居):

2022年1021日,在天涯解放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室外着火事件,造成10余辆电动自行车损毁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区安委会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居)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为做好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有关工作,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崖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分隔及消防设施设备设置业务指导。

)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一案一警示”措施,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片,在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各类媒介加大法律法规普及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意识。

)科学快速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按照“一断三快”要求提升接警速度,通过力量前置不放心区域、调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定期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火灾形势,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理,定期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排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

(一)加大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比例,对达不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标准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禁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二)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销售门店、存储仓库监督,严厉打击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名和厂址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销售并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单位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明确禁止改装的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进行改装的违法行为,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将回收车辆配件、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约谈辖区电动自行车品牌代理商和维修点负责人,推动销售企业出台非国标车换购新国标车政策,引导群众淘汰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统筹各村(社区、居)辖区公共用地、原有车棚,加快推进和完善公共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确有困难需设置在建筑内时,须实行防火分隔,采取设置简易喷淋设施、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技防措施。

(二)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在有条件的小区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

(三)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按照要求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安装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措施,对不听劝阻仍私自将车辆停放到户内、楼道的,督促指导物业企业报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严厉查处。

四、崖州交警大队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对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处罚。依法依规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在电动自行车上牌区域,开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提高车主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安全意识。

(三)联合有关部门约谈外卖、快递、物流等企业,提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和管理要求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专项整治,对违规停放车辆的车主,采取劝导、搬离车辆等措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停放车辆,对拒不整改、屡次发生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二)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及时立案查处有关部门移交的涉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六、崖州供电所
(一)开展公用充电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指导和督促用电客户对小区、地下停车场、充电站等用户产权充电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定期维护。

七、各村(社区、居)

(一)各村(社区、居)要提高责任意识,梳理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明确每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责任。尤其对“三无”小区、群租房、出租屋等区域内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责任,必须明确到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逐个检查,对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监督整改。

(二)盯紧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日常管控,禁止电线私拉乱接、“三线”混搭、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

(三)针对所有室内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私人自建房居住等人群,逐栋逐人进行全面宣传培训,重点宣传不入户停放充电、不盲目疏散逃生等火灾风险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科学逃生理念。对经常性违规停放车辆的场所,张贴警示标语,经常性提醒火灾避险注意事项。

八、其余单位

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行业系统内单位和员工宿舍楼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情况,确保不发生事故。

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期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居)每周二、周四下午5点前上报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至崖州区应急管理工作群或区安委办吴晓莉政务微信处。

 

 

               三亚市崖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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