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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关于对三亚市崖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违法分包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 索 引 号: 32404607-2/2024-055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3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1-1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关于对三亚市崖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违法分包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更新时间: 2024-11-13 09:54:26

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三亚市崖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违法分包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

海南汇兴华建设有限公司:

经三亚市崖州区审计局移交我局线索及佐证材料调查发现,你司承建“三亚市崖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存在违法转包行为:

一、2023年12月13日,在区审计局办公室对崖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查笔录,询问了备案项目经理符气强,其对项目基本情况及人员并不了解,且该项目共计9次监理会议签到表上符气强均未参加,签字人为任志刚及周汉泽,任志刚及周汉泽并不在施工单位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中。

二、2024年1月26日,询问了现场实地施工员任志刚,任志刚表示其是由朋友介绍给老板冯果平管理施工现场,现场材料一般大件为冯果平采购;任志刚与海南汇兴华建设有限公司无劳动社保关系;并且问询了代建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陈孝宇、监理单位总监代表杨礼超及任志刚,三人表明符气强等不在项目上履职。

上述事项,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属于转包:(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的,未对该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现对你司进行通报,如你对通报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2日前书面回复并提供相应证据给我局,否则我局将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对你司及符气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扣除相应分值。

特此通报。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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