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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三亚市崖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李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保利听海小区物业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利听海小区二栋属于同心家园二十一期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单位为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称市城投公司),针对保利听海小区(同心家园二十一期)二栋一单元楼顶太阳能设备老化以及无法正常提供热水的情况,由于业主市城投公司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相关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故于2025年3月18日已书面向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映太阳能设备故障的现状,但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正式回复。
关于保利听海小区二栋一单元楼顶太阳能设备的维修问题,由于租户是与业主市城投公司签订租房协议,建议各租户直接向市城投公司反映相关问题,由市城投公司明确是其自行维修太阳能设备,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若反映无果,也可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利听海小区(同心家园二十一期)的生活保障设施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