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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5〕161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崖州区金鸡溪(育种专区二期及外围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崖州区金鸡溪(育种专区二期及外围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的函》(崖州农函〔2025〕542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中瓴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并根据出具的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崖州区金鸡溪(育种专区二期及外围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同意按此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金鸡溪(育种专区二期及外围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改造金鸡溪右岸挡墙(桩段0+025~桩段2+085)共2060m;(2)改造金鸡溪左岸挡墙(桩段0+025~桩段0+191、桩段1+075~桩段1+196、桩段1+230~桩段2+085)共1142m;(3)拆除现状水毁损坏浆砌石挡墙共308m,修复C25砼挡墙共308m(左岸224m,右岸84m);(4)对金鸡溪现状河道清淤,共2085m;(5)拆除现状钢筋砼交通桥一座,重建1#C30钢筋砼交通桥;(6)新建排水口共87个;(7)拆除重建M7.5灰砂砖围墙约241m;(8)现状水浮莲清表约3678m²(桩号1+196~2+085)。
三、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708.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60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69.63万元,工程预备费33.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三亚市2025年南繁基地运行管护经费及2025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
四、项目招标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五、须待落实项目资金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六、工程预备费用的使用须报我委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请按照评审报告的建议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有序地推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有关规定,使用土地、林地等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事宜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崖州区金鸡溪(育种专区二期及外围段)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审核对比表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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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