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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发改〔2026〕38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崖州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分拣中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崖州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分拣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崖州城投函〔2026〕72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并根据出具的评估报告(五洲建咨〔2026〕00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崖州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分拣中心项目。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北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8915.94㎡(合43.3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9360.76㎡,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8912.76㎡。拟新建1栋地上1层生物颗粒生产车间约4872㎡、1栋地上2层塑料分类与资源再生车间约9360㎡、1栋地上2层仓库约2212.76㎡、1栋地上6层办公楼约1080㎡、1栋地上6层食堂及宿舍约1800㎡、1栋地上1层岗亭36㎡。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安防、道路、广场、堆场、停车场、绿化、环卫设施、围墙、挡土墙、截流沟、大门等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945.73万元,其中政府投资11045.8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896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9.65万元、预备费818.21万元),企业投资10899.87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1499.87万元、机械设备及智慧园区建设64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四、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和节能方案、招投标方案等。
五、项目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六、请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七、请按照评估报告的建议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有序地推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有关规定,使用土地、林地等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执行。
八、原批复的《关于崖州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分拣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崖州发改〔2026〕23号)文件作废。
其他事宜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