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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秩序,推进幼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障全区适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为家长和学生学位申请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二)坚持适龄和班级规模标准原则。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按照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招生,严禁超班额招生。
(三)坚持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结合幼儿园招生计划、园所布局及学龄前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辖区内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片区服务范围,三亚市崖州区户籍幼儿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落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四)坚持保障随迁子女常住地入学。非三亚市崖州区户籍幼儿申请入学时可凭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或实际在本区居住生活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其他户籍材料的,原则上由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保障入学。
二、年龄要求
1.小班: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及服务片区
2026年秋季本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计划招生1073人,中班计划招生385人,大班计划招生375人。各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1.2026年7月23日前,各幼儿园发布招生方案。
2.2026年8月12日前,各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提交拟录取幼儿名单。
3.2026年8月14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录取通知工作。
4.2026年8月28日—2026年8月31日,各幼儿园新生报名注册。
五、招生方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服务区域内户籍且身心健康的适龄幼儿。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优先保障户籍在本小区的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就近统筹安排,如有剩余学位可保障周边适龄幼儿入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须优先保障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学需求,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幼儿还有剩余学位的,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居住在崖州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幼儿园要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定后由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额招生。一经发现超额招生行为立即停园整改并取消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超额录取的取消当年入园录取资格。
(三)申报方式
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发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学位申报。
(四)申报人群类别
第一类:政策性优待对象适龄幼儿
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可按意愿选择幼儿园入学,相关单位务必于7月23日前将需入学名单报送至区教育局。
第二类: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与幼儿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幼儿页)或幼儿及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如租房居住,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证明材料。
第三类: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或在本区居住生活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居住证在有效期限内);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自有住房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合法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其它合法证明材料。
(五)其他说明
1.对违规申请或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申报幼儿园学位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2.请家长按照报名时间与服务范围申请学位,如错过报名时间或跨服务范围申请学位,导致幼儿未能被本户籍服务片区幼儿园录取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六、收费标准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园学位情况,落实好阳光招生工作,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幼儿园在7月23日前将本园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利用网络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
(三)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园要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在招生期间做好咨询工作,耐心细致解答幼儿家长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局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八、附则
本方案由三亚市崖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823053;0898-88267382;0898-88823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