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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
关于遴选“予爱童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2026年省级民生实事“予爱童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我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崖州区“予爱童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
(三)项目经费:12.49万元(本项目为定价采购,供应商须按此金额报价,不得浮动)
(四)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关爱服务需延续至12月31日),入选方须于2026年10月中旬配合完成经费支出工作。
(五)项目服务内容与量化标准:
1.开展心理健康状况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组建心理健康状况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小组,对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按照《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和家庭监护能力情况(按照《海南省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评估,评估人数不少于实际人数的50%,人数不少于125名。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档案。
2.开展跟进服务。平均每季度至少组织本辖区困境儿童参与1场心理健康团体服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团体辅导场次不少于3场,全区全年总服务人次不少于195人次;对心理健康评估为“红色”“橙色”等级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为“高风险”“中风险”等级的困境儿童提供个案服务,按照《儿童社会服务指南(MZ/T058-2014)》要求提供服务,并建立个案服务档案。“红色”或“高风险”等级儿童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橙色”或“中风险”等级儿童服务次数不少于3次。
3.按项目单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有)。
(六)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须配备1名工作人员。
2.心理健康状况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小组应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2名以上专业人员组成。
3.评估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相关工作经验,且从事为未成年人服务相关工作2年以上;遵守社会工作职业伦理操守。
二、参选机构资质条件
1.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依法登记注册且评估为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备评估相关经验;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且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2.参选单位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困境儿童关爱、心理健康服务、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等服务项目经验的优先。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和遴选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5日(3个工作日),申报受理时间为08:3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1.申报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大道63号科宝酒店B栋7楼儿童办公室)。
2.请做好材料备份,参与申报的材料我单位不予退回。
3.联系人及电话:周女士,0898-88717494。
(三)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单位需提供以下参选文件,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整体密封,密封袋需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遴选响应函。需明确标注项目名称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予爱童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申报的无需提供)。
3.诚信承诺材料。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书面承诺书;“信用中国”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距报名日期不超过7个工作日,需加盖公章)。
4.报价函。明确项目关爱服务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分项报价及含税总价,项目定价总预算12.49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涵盖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要求编制,内容需包含项目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安排、团队人员配置、专业服务保障措施、项目成果交付及档案管理、质量管控方案等核心内容。
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评选办法
我局将综合评选,根据申请人业绩、团队资质、服务方案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入选机构。评选结果将通过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入选机构。
四、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单位不得将中选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项目验收需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项目评估,评估费由入选机构负责。
4.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服务内容、实施步骤进行合理调整,入选单位需予以配合。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所有,未尽事宜由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另行通知。
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