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乡村振兴“科技小院”专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4614-4/2026-0538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6-06-03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6-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乡村振兴“科技小院”专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6-03 17:13:00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乡村振兴科技小院

专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小院:

根据《崖州区乡村振兴“人才小院”“科技小院”资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崖人才发字〔2026〕4号文件的通知,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小院”在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技推广、人才培育、农户帮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规范区级科技小院专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崖州区科技小院专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崖州区范围内已备案、正常运营的科技小院建设主体

(一)主体合法合规。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运营规范,无失信记录、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二)地建设完善。科技小院在我区有固定办公场所、试验示范基地,具备开展田间试验、技术示范、农户训的基础条件。
    (三)科研团队到位。有固定专家团队、驻院技术人员,常态化开展技术服务、试验示范工作。
    (四)服务成效明显。围绕我区辣椒、玉米、热带果蔬、水生作物等特色主导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新品种引进、绿色栽培技术推广,积极开展农技培训、农户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范围

(一)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为“科技小院”派驻师生提供驻村期间住房、交通费用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作运行经费保障,支持“科技小院”工作队在崖州区顺利的开展工作。

(二)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严格审批。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申请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对超出使用的范围或额度的部分,不予报销,资金申请单位须从严控制经费支出,确保合规高效。

三、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

(一)资助资金申请额度。每个“科技小院”原则上每年资助资金申请不超过5万元,年度有结余资金则收回。

(二)年度报告制度。“科技小院”每年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情况和本年度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并附有相关佐证材料(如支出凭证复印件、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资金使用问责机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对违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12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全套材料报送至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道比联系电话:88840441

   特此通知。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3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主办: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600022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49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5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