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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秋防畜牧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秋防畜牧疫病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单位: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概况:为扎实推进崖州区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集中免疫、流行病学采样监测、养殖场消杀、村级动物防疫员现场防护等秋防重点工作,采购防疫消毒药品、免疫器械、采样检测耗材、个人防护等一批畜牧防疫物资,保障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防范口蹄疫、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与传播,切实筑牢辖区畜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防线。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物资品类,规格、数量详见附件《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秋防畜牧疫病防控物资采购表》。
通用质量要求:
1. 所有兽药产品必须具备合法兽药批准文号;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 供货时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严禁供应三无、过期、劣质物资。
3. 疫苗类物资如有运输满足冷链要求,到货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70%。
三、供货要求
1.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全部物资配送;如需分批次供货,须服从采购人工作调度,保障秋防集中免疫进度不受影响。
2. 交货地点: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指定仓库)。
3. 供货包含:货物、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 到货验收:采购人现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资质资料,不合格物资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
四、付款方式
全部物资送达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办理付款,具体支付节点、要求以双方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经营兽药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防护用品具备相应经营资质。
3.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处罚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5. 能够提供及时售后响应,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及时完成调换。
六、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报价须包含全部服务内容,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运输、装卸等全部成本因素。
3. 本采购需求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七、报名相关事宜
1. 有意参与供应商,请按照需求准备完整报价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可提交纸质文件至指定地址或邮寄方式。
接收地址:三亚市崖州区琼粤科技合作城A4栋3楼。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先生,0898-88835310。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