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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关于购买法律事务律师代理服务公告
  • 索 引 号: 32406528-1/2025-0508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10-1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关于购买法律事务律师代理服务公告

更新时间: 2025-10-15 17:53:06

崖州区司法局

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单位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购买法律事务律师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标准及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须服从三亚崖州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诚信守纪,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从事法律服务;

(六)不存在执业冲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经验的团队,近三年每年度代理并胜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不低于1宗。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时间:从购买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

(二)服务主要内容:在服务期间为崖州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一般或重大民事、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三)服务具体事项:1. 出庭应诉前应当熟悉案件的具体案情;2. 指派出庭应诉的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熟悉行政案件审批;3. 进行调查取证、勘查案件现场、代书答辩书、准备出庭审查材料、出庭诉讼、参与法庭调解、和解,提交代理词;4. 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质量要求:对办理具体服务事项要及时、准确、符合法律和律师服务规范,维护三亚市崖州区政府的合法权益。

(五)报价要求

1、行政复议、一般民事或仲裁案件(标的额五十万以下),按件收取律师服务费,每阶段包干价按每件不得高于5000元收取;

2、行政诉讼代理每阶段包干价每件不得高于8000元收取

3、重大民事或仲裁案件按海南省现行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4、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我单位将其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三、递交参选文件

(一)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8日(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二)联系人:陈彦理,电话:0898-88355686

(三)参选文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4.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行政诉讼胜诉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5.承接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6.拟投入该服务的律师团队名单、简介及执业证件复印件;7.报价表。


请有意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报名,并在20251028日前将参选文件以书面形式密封,报送至三亚崖州区崖州大道1号三亚崖州区司法局法制办办公室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单位不再受理。

                   

                    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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