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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 索 引 号: 32406528-1/2026-051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6-04-2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4-24 10:54:33

崖州区司法局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专项纠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机制不健全等。

(二)趋利性执法方面。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方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方面。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五)乱检查方面。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检查程序不合法,随意检查,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方面。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或其他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受理电话:0898-88355686(工作日)。
    )来信来访地址:三亚市崖州区司法局(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大道1号政府大院内,邮编:572025)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问题线索尽量准确、详细,应当包含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所反映问题的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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