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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推行“信用+审批”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307-9/2023-0087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6-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06-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推行“信用+审批”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6-16 08:20:02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崖州区推行“信用+审批”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在政务服务领域充分应用,积极探索推行信用审批改革,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935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琼发改财金2021639)、《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三府办〔2022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崖州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审批效能“信用+审批”服务模式为核心,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依托信用中国(海南)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省金椰分应用平台等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设置为使用信用审批服务的条件,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信用信息的查询嵌入行政审批的方式,形成“标准公开、诚信高效、审管结合”的政务服务信用体系。以诚信守法个人、企业为重点对象,突出信用评价结果优秀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同时推进审管衔接改革,强化以监管为补充,精简审批服务核查等环节,构建“信用越好、审批越易”的“信用+审批”服务模式,实现诚信市场主体极简办事,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三、适用范围

在办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对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经申请人授权后对其进行信用信息比对,符合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申办条件的,遵循自愿原则依申请予以秒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绿色通道以及免申即享和无感审批等便利服务。

四、信用+审批”服务模式

(一)无感审批。对符合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申办条件的,企业群众全程无需主动提出申请。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有申请环节的,自动生成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依托前端专属网页模块和后端省、市一体化平台,精准推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企业群众确认申领意愿后,免去申请环节的申请表填报和申请材料提交。

(二)秒批。申请人通过线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申请或到现场出示信易批“二维码”,办理“秒批”事项,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信用状况包含对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的信用核验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理“秒批”事项,按照事项办理要求和标准,系统自动审核审批并办结。

(三)绿色通道服务。对符合政务服务信用审批申办条件的,提供审批提速、专人帮代办、上门服务等“绿色通道”服务。一是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加速办理,未涉及特殊环节的承诺件“现场办结,当场取证”;二是在办事大厅无需排号等待即时受理,窗口延时服务无需预约;三是享受预约上门指导审批全流程专人跟踪帮办代办服务

(四)容缺审批。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已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或部分材料有欠缺的,如符合信用审批条件的,由申请人自愿作出限定时限补齐补正材料的书面承诺,先予受理和审查,待材料补齐后由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不影响审批结果出具的容缺承诺事项,可以审批办结后承诺补正。

(五)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并出具承诺书申请采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规定审批流程予以办理,当场办结。

五、主要措施

(一)精细化梳理“信用+审批”实施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对崖州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按照信用评定情况进行情形化标注,20235月底前梳理适用“信用+审批”服务模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清单化管理。

(二)完善配套设施,推动“信用+审批”落地

为进一步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在审批窗口统一配备信用信息“扫码亮证”有关设施设备配备,确保信用审批落到实处。

(三)规范“信用+审批”服务审查条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在办理审批服务业务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海南)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省金椰分应用平台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审批管理。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享有“无感审批”“秒批”“绿色通道服务”“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诚信激励特色服务。

1)信用中国(海南)“红名单”企业;

2)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及以上市场主体;

3)海南省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达1000分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的个人可享受信用承诺、容缺办理服务;金椰分达1020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秒批服务;金椰分达1035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无感审批服务;金椰分达1040及以上且不良信用记录已消除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其中金椰分达1040分及以上,享受窗口延时服务;金椰分达1050分及以上,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享受加速办理,未涉及特殊环节的承诺件“现场办结,当场取证”;金椰分达1055及以上,享受预约专人上门指导和审批全流程专人跟踪帮办代办服务。

4)其他省内外政府主导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等级为最高级市场主体或个人;

5)信用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诚信激励特色服务,按照普通正常审批程序进行受理和审批。

1)信用中国(海南)等公共信用平台查询存在信用诚信违约记录及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名单或记录未消除的市场主体

2)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1000分以下;

3)曾作出虚假承诺且不履行承诺事项的市场主体或个人;

4)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中”及以下市场主体;

5)信用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强化信用监管

1.共享审批信息。以“信用+秒批”“信用+容缺”“信用+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的内容和特点为基础,明确管理力量、推进审管联动,加强后续监管。按照《三亚市崖州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托审批、主管、执法、信用部门联动的相关系统平台。针对推行“信用+告知承诺”服务的审批结果应用,通过系统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兜底监管,取消审批服务的现场踏勘或复核环节,自审批结果出具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办理主体告知承诺事项内容实施日常监管,核实是否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报送信用信息。依法依规采集信用审批服务过程产生的法人、自然人及相关组织的行政许可决定、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等信用承诺信息和享受“信用+审批”服务的市场主体或个人,因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承诺不实,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推送至同级或上级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涉及省内外其他信用管理平台的个人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由各不良数据产生部门收集相关佐证材料,送本级信用主管部门,由本级信用主管部门函报相关省内外其他信用管理平台主管单位。

3.落实事后监管。构建起政务服务事前信用核验、事中信用跟踪、事后制约修复的闭环管理模式,宣传引导失信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实现社会信用有效约束。协助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清单管理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对于完全取消审批、以备案简化审批、不能取消审批等准入事项,分类建立信用管理模式,服务“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改革。推进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4.完善信用惩戒。基于全省信用监管工作实际,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运用司法、行政、市场等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施惩戒。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推行“信用+审批”服务作为构建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信用+审批”的重要意义,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三)加强项目保障。政务服务“信用+审批”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各部门业务平台或市县一体化平台与海南省金椰分应用平台对接、接口改造等费用,由相关平台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保障项目经费。

(四)广泛宣传,注重培训。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媒介进行多渠道宣传,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信用+审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崖州区激励措施应用场景分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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