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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307-9/2026-0707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9-20
  • 发文字号: 崖州府〔2026〕71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9-20 16:12:52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崖州府〔2026〕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崖州围内,用地总面积0.221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土地权属均为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委会集体所有土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该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920日至2026109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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