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崖州区、天涯区、吉阳区、育才生态区范围内,用地总面积223.2478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崖州区内拟征收集体土地约60.8003公顷(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其中已确权集体土地约52.8430公顷,涉及三亚市崖州区保平村委会(含保平一、二、三组)、城西村委会(含城西高地组、朗佬组、马丹一、二组、西关一、二、五组)、港门村委会(含港门二、三、四、五、六组)、海棠村委会(含海棠二、三组)、临高村委会(含临高五组)、乾隆村委会(含乾隆一、二、三、四、五组)、三公里村委会(含三公里凤上组)、崖城村委会、抱古村委会、北岭村委会等集体所有土地;未确权集体土地约7.9573公顷,涉及抱古、北岭、城西、赤草、港门、乾隆、拱北、崖城等村委会。拟收回国有土地面积以实际调查测量为准(因涉及的部分国有土地位于崖州区和天涯区内,没有具体的权属界址,所以以实际调查测量为准),其中已确权国有土地涉及国家管网集团海南省管网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总公司、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三亚市崖州区交通运输局、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管道燃料化学(海南)有限公司、三亚市崖城镇崖城中学等国有土地;未确权国有土地约8.3896公顷(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涉及保港农场、福报农场、南滨农场等国有土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拟征收土地目的为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三亚段)补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9日。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收回)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收回)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收回)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收回)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三亚段)补充用地权属信息示意图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