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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市SK2024-009号用地集体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三亚市SK2024-009号用地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名称:《关于三亚市SK2024-009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委托(三科技城)(2025)31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五)批准用途:科研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三亚市崖州区辖区范围内,涉及三亚市崖州区水南村民委员会、水南村一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一组、七二组、八组、九组、水南村二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水南村高山一组、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8104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区和村委会、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SK2024-009号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琼府委托(三科技城)(2025)31号)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