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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辅助人员工作证遗失声明
  • 索 引 号: 32408163-6/2026-053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7-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辅助人员工作证遗失声明

更新时间: 2026-07-01 09:31:59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辅助人员工作证遗失声明


  因林为、许登师等13人不慎将《辅助人员工作证》遗失,现声明林为、许登师等13人《辅助人员工作证》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1.林为,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220;

2.许登师,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360;

3.张德川,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095;

4.王俊,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223;

5.彭海荣,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117;

6.陈楠南,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047;

7.周麟善,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300;

8.符光城,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433;

9.黄东,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266;

10.陈增强,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146;

11.麦奇,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474;

12.李肇喜,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332;

13.曾祖玮,辅助人员工作证号码:FZ21020201419;

以上13人《辅助人员工作证》有效期截止时间均为2029年8月。


特此声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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