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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海南铭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决定书
海南铭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你公司存在涉嫌拖欠陈章元等14 名农民工工资拒不偿还的违法行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你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一次(行为代码:SG-C01-17),扣4分,公示期3年。
附件:关于拟对海南铭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的告知书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