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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索 引 号: 32406595-1/2023-001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3-10-0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更新时间: 2023-10-09 17:19:00

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崖州发改〔2023552号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于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函》(崖住建函〔2023〕694号)及附件收悉,经委托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评审,并根据出具的评审报告XAYD23825-02,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同意按此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位于三亚市崖州区17个乡村社区及旅游资源路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崖州区17个乡村社区及旅游资源路的道路进行亮化照明建设,路灯照明线路长度约25.9km,自发光材料线路长度约8.7km,总线路长度约34.6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照明工程、10kV电缆接入、现状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

三、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2827.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41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78.35万元,工程预备费134.6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项目招标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五、须待落实项目资金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六、工程预备费用的使用须报我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请按照评审报告的建议推进项目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有序地推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有关规定,使用土地、林地等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事宜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项目概算汇总对比表

2.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崖州区农村公路路灯亮化工程(二期)项目

抄送:财政局,审计局,区统计局

三亚市崖州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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