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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乡振〔2021〕41号
三亚市崖州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岭村、雅安村、梅西村、港门村、雀信社区,北岭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雅安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梅西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港门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现将《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2日
抄送: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崖州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8月23日印发
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委农〔2021〕5号),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监测对象产业扶持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调动监测对象加快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对监测对象进行产业帮扶,可持续地为监测对象稳步创收,减轻返贫风险。
二、扶持对象
崖州区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经前期村委会、帮扶联系人统计有产业发展需求的监测对象共计3户(北岭村黄华、黄永平;雅安村洪海),详情见附件1。监测对象后续新增的产业帮扶需求,各帮扶联系人、各村委会及各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时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扶持标准
采取“先种(养)后补”方式,在监测对象所报种养殖需求数量内,按监测对象购买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总支出的50%进行补贴。
四、扶持资金支出范围、相关事项
1、扶持资金用于生产发展过程中购买种苗、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支出;支出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至填写《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当日;
2、申请人如能提供报账所需相关发票则应予以提供;
3、申请人如无法提供报账所需相关发票,则由申请人自制单据(收据)作为报账依据,自制单据(收据)应包括商品与服务名称、数量和单价等信息,并由帮扶联系人、村委会或乡村振兴工作队等2人以上签字证明。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各相关帮扶联系人根据监测对象实际用于发展种养殖生产的开销指导监测对象如实填写《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申请表》并附发票或单据,报送区乡村振兴局。
(二)核实。区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村(居)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队核实监测对象扶持资金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
(三)公示。经核实无误后,将符合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申请信息,在区政府和村委会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10天)。
(四)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乡村振兴局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将扶持资金支付至申请人账户。
六、资金来源
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资金从区乡村振兴局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项目经费中列支或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乡村振兴局具体协调各相关帮扶联系人、各相关村(居)委会、各相关村乡村振兴工作队落实各项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积极推进扶持金发放工作。各相关帮扶联系人要严格实施扶持金申请、信息核查等流程,确保扶持金用于生产发展。
(二)严格纪律要求。申请人要如实填写信息,提供并保证相关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各帮扶联系人、相关村(居)要严格把关扶持金申请内容及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三)做好帮扶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要提供种养殖技术指导,派农技员、防疫员等工作人员不定期入户进行帮扶;帮扶联系人要不定期入户走访了解监测对象生产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通过各方联合帮扶,提高监测对象种养殖成效,对帮扶效果满意。
附件2:崖州区2021年监测对象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