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崖州农〔2025〕42号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崖州区发展种植优质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推广优质水稻品种,提高水稻品质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我区制定了《崖州区发展种植优质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
崖州区发展种植优质稻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崖州区作为三亚市的主要农业产区,水稻种植在农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我区每年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 3.52 万亩以上,但当前水稻品种单一、产量不稳定等问题成为制约当地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推进我区优质水稻产业发展,提高水稻种植品质,增加水稻种植产值,提升水稻种植收益,保障水稻种植面积,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发展优质水稻农业产业,推进水稻种植一体化、全产业链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稻收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遵循农业科技创新规律,充分发挥崖州区资源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校、南繁单位合作,建立优质稻品种筛选、示范、推广体系,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提高水稻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
三、目标任务
1、建立示范基地:在崖州区内建立优质稻品种示范基地100亩,展示新品种的优势和潜力,为周边农户提供实地观摩和学习的平台。
2、推广种植面积:通过示范基地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推广优质稻品种种植,逐步扩大种植面积,推广种植面积1.2万亩。
3、提高产量和品质:确保优质稻品种的产量比传统品种有显著提高,同时提升稻米的品质,包括口感、营养等方面。
4、促进农民增收:帮助农民掌握优质稻品种的种植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农民增收。
四、工作流程
(一)推荐种植品种
根据优质水稻品种试验结果和市场上优质水稻品种情况,结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等,筛选出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质、高产、抗病虫害的水稻品种作为优质水稻推荐种植品种,将优质水稻推荐种植品种清单发放至各村(社区)。
(二)选取推广种植区域
以水源充足、适合水稻种植、可连片种植的种植区域作为推广种植区域。对确定的推广种植区域进行土地整理和改良,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
(三)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积极推动种植主体(含农户、种植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保险投保,构建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能高效分散和转移水稻生产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诸如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一旦灾害发生,可及时为种植主体提供足额的经济补偿,切实降低其因灾遭受的损失,有力保障水稻生产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四)加强技术指导
做好以优质稻品种为主导的农业技术综合应用的培训与指导,提高优质稻品种及配套技术到位率,举办1场现场观摩会,邀请种植主体现场观摩考察,让种植主体直观了解优质稻的种植效果和先进技术应用,带动全区优质稻的发展。
(五)操作流程
1.优质水稻种子发放时间及对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发放对象为种植优质稻的种植主体(含农户、种植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
2.申请登记:各村(社区)组织种植主体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对种植主体的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地点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区农业农村局对各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保符合种植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后,确定最终的种子发放名单和数量在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
3.发放流程:在各村(社区)设立种子发放点,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发放工作。种植主体凭申请表到发放点登记领取种子,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合理确定领取数量。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实农户信息,确保种子发放准确无误。
4.种植主体将领取的水稻优质种子到水源充足、适合水稻种植的区域种植推广。
五、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区优质水稻示范推广种植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各村(社区)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区优质水稻示范推广种植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种植主体参与示范推广种植工作,宣传优质水稻种植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与。
2、种植主体全面负责做好优质水稻种植区域的各个环节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育秧、整田、插秧、植保、收割、烘干、交售等环节,保障优质水稻稳产增收。
(二)加强资金监管。购买优质稻种所需资金从《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食生产)的通知》(三财农〔2024〕230号)支出,该通知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食生产)373万元,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粮食生产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各种植主体务必严格依照既定的种植规划和所作出的承诺,全力完成种植任务,不得擅自改种非推荐的优质稻品种。一旦发现有违背承诺、私自改种的情况,将不给予相应的粮食补贴,而且要求违规种植主体按照种子原价进行偿还。
(三)加强监管力度。各村(社区)需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工作,密切跟踪水稻种植进展情况,在水稻种植的各个环节,务必拍照片并妥善留存,作为工作记录和后续核查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严格以土地确权面积(或承包地合同)为标准,准确确认种植面积,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