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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2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307-9/2021-005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12-11
  • 发文字号:崖州府办〔2020〕153号
  • 发布日期:2020-12-1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2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2-11 19:34:47

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崖州府办〔2020153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2年)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0-2022年)》已经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86次(扩大)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9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划纲要(2020-2022年)

为加快推进三亚市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海南省全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2年)》《三亚市全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崖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想

(一)建设现状

我区按照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各项信用建设工作,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信用制度方面,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自2019年3月起,我区针对辖区内28家医疗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并且对卫生领域100家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及“红黑名单”认定工作。

三是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积极配合市信用办推进区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以此为抓手,做好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归集和管理工作

四是诚信宣传活动方面,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分别在区政府、崖城中心农贸市场、崖州火车站等公共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市民宣扬推动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倡议广大市民树立“诚信做人,以德立身”的思想意识,从自身做起,积极投身诚信实践,做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好公民。

目前,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部分:一是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架构和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未充分发挥作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未形成工作合力,信用工作推进缓慢;二是信用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制度等信用制度落实不严,标准不高;三是区各部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够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机制不完善,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量和数据推送量较低;四是信用产品普及力度不够,社会群体对信用产品知悉度较低,部门和行业间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应用不足;五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六是诚信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待提高,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深化改革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核心,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以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为重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联合行动机制,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重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注重发挥企业、行业组织及信用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加强市民参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借鉴国内领先信用城市的成功经验,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归集、理、共享、公开和应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切实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普及教育,奖惩并举。加强诚信知识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使诚信建设常态化,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主要目标

2021年基本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信用制度逐步完善并得到贯彻落实,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基本形成,信用服务市场进一步壮大,信用产品广泛应用,联合奖惩机制有效运行。

2022年,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联合奖惩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断完善,诚实守信氛围浓厚,信用水平普遍提升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一)完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协调解决信用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工作协调与统筹,充实信用工作专职人员,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相关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

贯彻落实省、市印发的一系列信用政策文件精神,并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一是结合崖州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落实措施,加强和规范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使用应用;二是依照职权依法行政,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信用信息规范、高效归集处理及应用;三是建立健全我区信用承诺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及自我约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和拓展信用报告应用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二是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市场主体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三是做好事后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等方面,加强事后监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进行政府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监督工作,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督促政府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2.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动区政府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严格履行政府承诺,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和为百姓办事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以政府采购、PPP项目、政府工程招标、招商引资、地方债务等领域为重点,将各部门、单位和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区政府首先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编制发展规划、健全制度标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建立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逐步在相关政务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环节。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和途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重视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集体约谈会议,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2.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进批发零售、商务流通、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等行业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工作,及时归集、更新并应用信用信息。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限制竞争、违法有奖销售、仿冒侵权、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增加企业失信成本,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纳税人的信用信息记录,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对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银行、住建、人社、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信用信息的联动管理,依法进行信息比对、交换与应用,实现社会综合治税。

4.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制售假保单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开展金融业信用承诺活动,通过签署信用承诺书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强诚信意识。推动金融机构将诚信经营纳入内部考核和监督管理,完善奖惩措施,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

5.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针对酒店、宾馆、饭店、海鲜店、农产品市场和水果店等旅游产品消费领域,指导经营者向社会作出价格诚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增强价格政策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对严重违反价格诚信的经营者申报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通过“信用中国(三亚)”网站对外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6.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信息管理,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以及信用等级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等程序。从严打击各类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严查公交车、出租车、旅游车、班线车违规经营行为,大力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7.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加快工程领域诚信制度的建设,建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和个人违规建筑的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并及时将不良行为记录通过政府网站或“信用中国(三亚)”网站公开。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运用社会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8.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实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的共享和统一发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充分利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可通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加以应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实施联合惩戒。

9.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会展、广告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及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会展、广告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及应用,加大对各类虚假广告、不实报道行为、骗展、虚假办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宣传等活动,增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10.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完善银行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信用信息内容,加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信用承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诚实守信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支持,对违法失信的经营主体予以惩戒。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实施信用联合奖惩,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传销活动、商业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服务违约等违法行为。

11.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将中介机构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与市信用平台共享。推进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开展中介机构信用承诺。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旅游领域信用建设。健全旅游领域从业主体信用记录,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健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旅游从业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做出严重失信行为的游客申报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其失信行为信息在“信用中国(三亚)”网站予以公开。加强对涉旅机构失信违规行为的整治和打击,重点打击节假日期间宰客欺客、违法经营、黑导黑车、霸王条款、强迫消费等旅游行业的失信行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落实明码标价,清查违规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网站。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教育及诚信承诺活动,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2.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黑诊所”“无证医生”等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对经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医闹者申报纳入“黑名单”管理,从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从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监管,健全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开展医护人员诚信行医评优评先等活动。

3.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行业氛围。加强对酒店、学校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运输、制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管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食品安全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信用建设。

4.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育领域信用建设,培养教师和学生的诚信意识,建立完善教师和学生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和诚信档案。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的信用评价制度,把诚信记录与学籍管理、岗位表彰等挂钩,严厉打击学籍造假、校园暴力等不良现象。

5.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住房申请、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审核。做好“三保障一扶持”的工作,推动建设诚信参保制度,建立参保人员信用档案。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将各类骗救、诈捐骗捐等严重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申报纳入失信“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障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督,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分别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为社会保障领域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6.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劳动用工领域责任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强化劳动用工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归集及更新,实施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将劳动仲裁失信企业和失信劳动者申报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落实处理欠薪责任制,规范诚信用工行为。通过组织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的管理,增强劳动主体的诚实守信观念。

7.文化、体育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体育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文化、体育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分别采取相应的联合奖惩措施。大力推广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报告在参加或举办职业体育赛事、职业体育准入等方面的广泛运用。

8.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采集、整合及应用,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假冒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失信记录,落实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深入开展“正版正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知识产权信用承诺活动等各类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维护权利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9.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对我区各类项目建设的环境监管,贯彻落实《三亚市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试行)》,严禁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和海岸带保护线,打击严重环境污染失信行为。贯彻落实《三亚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试行)》,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相应的奖励、警示和惩戒措施。

10.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信用建设。将社会组织及自然人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和整合,探索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信用档案。依托国家、省、市人口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信用监管,制定并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失信行为公示制度和信用“红黑名单”等制度,根据信用状况对守信者予以鼓励和褒奖,对失信者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四)大力推进司法诚信建设

1.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和办案进展等公示信息。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将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纳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社会主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将社会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事故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和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并作为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信用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戒毒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完善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信用信息,同时建立信用档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把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和金钱案以及不作为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执业规范。完善司法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落实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严肃执业纪律,加强监管和考核,依法打击司法从业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失信行为。

四、加强重点行业信用建设

(一)热带高效农业信用建设

加快推进崖州区农业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崖州区农业领域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养殖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强化信用管理,落实联合奖惩机制,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失信行为,树立诚信风尚。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信用观念,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二)海洋经济信用建设

依靠丰富的海洋资源,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业,重点培育邮轮旅游、游艇观光、海洋运动等旅游产品,形成热带滨海风景名胜、热带滨海休闲度假、海上特色旅游观光、水上娱乐运动等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实施海洋经济信用建设示范工程,强化信用管理在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开发服务、海上救援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将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到项目用海审批、燃油补贴发放、渔船改造补贴、评先评优管理等事项中,促进诚信建设不断发展。

五、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

(一)推动崖州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三亚市落实国家信用平台和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强推进区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以此为抓手,做好市场主体信用数据归集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向社会提供准确优质的信用信息服务。

(二)加快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

建立完善部门信用数据库,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保持常态化对接。借助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以公务员、律师、教师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主动归集崖州区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按照市有关信用信息报送要求,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努力实现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充分共享。

(三)加强信用信息公开

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和“双公示”要求,及时、全量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重点突出金融、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农民工工资、招投标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公示。

(四)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推动区各部门主动使用市、区信用平台,浏览信用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招标投标、政府性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主动查询和参考市、区信用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推动市、区信用平台建设不断完善。

六、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一)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合激励

大力推进守信主体的联合激励机制建设,强化守信受益的主体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在进行公共监管与市场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充分发挥“信易游”“信易批”“信易贷”等“信易+”守信激励场景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的便利服务和激励政策,在申请资金和项目申报等行政事项上给予优先考虑。鼓励用人单位合理参考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从业人员。

(二)加强对失信主体的合惩戒

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形成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约束,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在进行公共监管与市场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对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推动多部门联合公示失信行为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根据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对失信主体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依法追究失信主体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依法抓好一般和严重失信个人和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措施,研究制定个人信用修复具体办法,鼓励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设

七、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一)加强诚信文化教育

将诚信教育作为幼儿园、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为本”的道德观念。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围绕信用政策解读,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等,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培训交流,强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区信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普及信用知识,以社会成员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积极开展以“言必信,行必果”为主题诚信文化弘扬活动。学习和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三)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活动

结合春节、国际消费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普及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八、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一)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大力扶持本土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履职需要,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地方、行业信用建设,以需求增长带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

(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

建立清晰、符合实际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引导信用服务机构率先开展信用承诺并公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大数据采集共享、第三方评估等地方和行业信用建设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负责人的信用记录。

九、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明确责任科室,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

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合理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信用平台建设、诚信宣传教育与信用修复培训等经费需求。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流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信用服务行业,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培养专业队

加强信用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信用管理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度。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单位立足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配合开展工作,探索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模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实施行政问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定期对本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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