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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自建房“5·1”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的批复
三亚市崖州区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发来《关于批复<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自建房“5·1”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请示》(崖建专委办〔2025〕2号)已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评估程序符合规定,事故企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意对该事故的评估意见。
二、区建专委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深刻吸取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自建房“5·1”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附件:三亚市崖州区临高村自建房“5_1”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