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发〔2019〕2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琼府办函〔2019〕325号)要求,建立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召集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同志担任副召集人。
(二)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牵头单位。
(三)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且明确一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落实我市疫苗流通、质量安全、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我市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修订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重大、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我市疫苗管理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六、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国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召集人:阎国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通勤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邢增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定鸿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丁一鸣 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分局政委
傅爱红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 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及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梁华养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