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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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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10:03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崖州分局

《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年9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优化流通配送,规范接种管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确保疫苗生产和供应安全。

二、出台目的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我市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中办发〔2018〕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发〔2019〕2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琼府办函〔2019〕325号)要求,建立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三、主要内容

《三亚市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六个部分,分别为: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能、联席会议工作机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工作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研究落实我市疫苗流通、质量安全、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定期分析我市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修订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重大、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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