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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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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11:31

崖州府办2021139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试行)》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崖州区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

督办机制(试行)

为督促项目加快开工、满负荷建设、超计划投资和尽量提前完工,层层传导推进项目的压力和责任,确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根据《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试行)》,结合崖州区实际,特制定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试行)。

一、亮牌项目范围

(一)《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重点项目“六个一”责任分解表》及三亚市崖州区2021年“六个一”责任分解表所列的崖州区属地项目。

(二)年度计划外新增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实施亮牌主体

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年度计划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社会投资项目以及项目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由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通报亮牌。

三、亮牌规则

(一)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月根据区统计局核定的各建设项目当年月累计投资完成数进行亮牌。

(二)投资完成情况亮牌。建设项目当年月累计投资完成数超过或等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的,亮绿牌;低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50%以内的(含50%),亮黄牌;低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50%以上的,亮红牌。

(三)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亮牌。按照立项审批、可研审批、初设审批、预算审批、施工招标、统计入库等关键节点,根据时间节点,按期或超期完成的亮绿牌;滞后一个节点的亮黄牌;连续两期滞后一个节点或滞后两个及以上节点的亮红牌。

(四)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亮牌。项目要素保障主要包括项目用地保障、用海保障、用林保障、资金保障、施工保障等。对因项目要素保障不力,影响投资及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不及预期的,对项目要素保障责任单位进行亮牌督办。

1.用地保障,包括土地农转用报批手续、征地报批手续、土地征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用地规划许可、临时用地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等。

2.用海保障,包括海域使用权审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审批等。

3.用林保障,包括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林地使用占补平衡方案审批等。

4.施工保障,包括临时建设工程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外立面改造许可、管线迁改、消防设计审查、节能审查、水土保持、环评、白蚁防治备案等。

5.资金保障,包括前期工作经费、预付款、进度款、征地拆迁款等资金保障。

(五)竣工、续建项目的序时进度从2021年1月份开始计算,新开工项目的序时进度从计划开工月份开始计算。

(六)建设项目被亮黄牌或红牌后,投资序时进度符合本条第二项的,由红牌转黄牌、绿牌或由黄牌转绿牌;前期关键节点及要素保障按约定整改的可转绿牌,未按期完成整改则由黄牌转红牌。

(七)对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数单独亮牌。未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月度下达任务数的亮黄牌,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月度下达任务数的亮红牌。

四、约谈要求

(一)政府投资项目要素保障责任单位被亮黄牌的,由该项目的分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及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被亮红牌的,由区长约谈责任单位、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及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全区通报。

(二)在项目要素保障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被亮黄牌的,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黄牌的,由该项目的分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被亮红牌的,由该项目的分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代建或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红牌的,由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代建或代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全区通报。

(三)社会投资项目被亮黄牌的,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黄牌的,由该项目的分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社会投资项目被亮红牌的,由该项目的分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红牌的,由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被亮红牌的,推送媒体曝光,涉嫌构成土地闲置的,由区政府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

(五)项目或责任单位因亮牌被约谈的,应填写约谈备忘表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由区长或副区长进行约谈的,约谈备忘表经约谈领导同意可同时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及区政府党组,作为项目后续督办、督查依据,并可作为单位绩效考核依据。

五、其他

(一)项目要素保障涉及省级或以上审批事项或其他重大规划前置要件未落实的,可在说明事实原因后免于亮牌。

(二)本机制由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机制自2021年8月开始实施。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投资亮牌约谈备忘表

附件2:三亚市崖州区要素保障亮牌约谈备忘表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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