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订出台《工作方案》?
答:为做好我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两项制度衔接落实“三保障”住房安全工作,根据海南省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9年三亚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府办〔2019〕1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是?
答:具体工作包括:(一)村基层和驻村所有单位力量合力兜底排查(二)组织协调合力落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三)切实落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四)资金保障支撑
三、《工作方案》的各单位职能是什么?
(一)村基层和驻村所有单位力量合力兜底排查
加强村一级排查工作。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工作队、美丽乡村振兴工作队、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驻村单位等力量协调配合,排查本村基层组织对管辖区域内住房未保障的困难群众,建立工作台账,并报区民政局进行困难群众甄别认定,区民政局认定落实后寻找房源和租赁安全住房,做好困难群众入住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工作,报崖州区民政局备案登记。
(二)组织协调合力落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
落实住房保障。抓重点创特色,村一级排查需根据方案认真落实本村困难群众群体,不得虚报、隐瞒、优亲厚友等骗取住房保障资金。所有困难群众认定最终由各村上报区民政局根据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认定。认定后由区民政局下达通知村一级落实租房协议,对已租赁安全租房的困难群众批复保障租金;
区民政局根据每月租房资金使用情况,制定困难群众租房资金分配支付和工作台账;跟踪困难群众租房时限的变动信息;对接调整、跟踪、汇总租金资金使用情况,协调并请示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区扶贫办、区住建局、各驻村单位、驻村工作队、村(居)委会解决困难群众安全住房保障中租房存在难点。
(三)切实落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
区住建局对所有困难群众已落实租房的房源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村(居)委会落实协调各相关职能局危房改造报建申报工作。落实危房改造报建后具体由区住建局落实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困难群众租房方案是为配合完善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在危房改造未落实前临时性的保障我区未落实住房保障的困难群众,主体还是以实际落实住房安全。
(四)资金保障支撑
区民政局根据全区各村上报困难群众进行认定后,根据认定的困难群众,由村委会安排临时性租房报区民政局汇总租房资金,形成汇总表起函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报送困难群众租房汇总资金,负责周转资金拨付困难群众资金。
四、《工作方案》的解释单位是?
答:《三亚市崖州区困难群众租房工作实施方案》由三亚市崖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