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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32404614-4/2026-053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6-01-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1-16 11:17:00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崖农组〔20261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6116

(联系人:陈雪圣,联系电话:1808466434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提前批)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5289号)、《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5313号)等文件,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3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79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省级资金739万元,市级资金169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57万元(中央资金440万元,省级资金417万元)。为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及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时推进,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其《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及其《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5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号)及其《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三亚市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财〔2022543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25280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带动脱贫人员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

二、资金分配计划

计划安排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3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79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省级资金739万元,市级资金169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857万元(中央资金440万元,省级资金417万元),重点支持我区产业发展和完善抱古村、北岭村等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现编制《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计划表》(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生产项目)

1.计划安排资金1300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湖羊养殖项目,该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为:在崖州区梅东村西北侧建设湖羊养殖基地,通过招商引入成熟湖羊养殖企业,进行湖羊养殖及销售工作。项目分为两期,本次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100亩土地建设约24幢羊舍,配套约3-6幢青贮池、TMR车间、草料场等。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羊舍。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管)单位。

受益村集体是抱古、北岭、赤草、凤岭等29个村(社区)委会。安排到各村(社区)委会的具体资金数量见附件2

2.计划安排资金1512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绿色生态循环肉牛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该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为:核心生产区、饲料加工区、资源利用区、隔离区、科研管理区等五大功能区的建设工程。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核心生产区(牛舍)、饲料加工区、隔离区(牛舍)建设。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三亚琼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

受益村集体是抱古、北岭、赤草、凤岭等29个村(社区)委会。安排到各村(社区)委会的具体资金数量见附件2

(二)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

  3.计划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崖州区抱古村白河二组村边田道路和抱古一组通河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硬化道路总长约466m,宽约4m,其中抱古一组通河路长约156m,白河二组村边田道路长约310m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4.计划安排资金31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城西村高地小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新建道路1条,长约400.00m,路面均宽3.00m。雨水井盖提升1座。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5.计划安排资金203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崖城村基干连排灌沟渠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一是拆除现状U型槽沟渠并重建C25砼矩形槽2条,总长673m;二是拆除现状梯形槽并重建C25砼矩形槽2条,总长1063m;三是改造渠下涵一座;四是新建附属构筑物。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6.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北岭村拉磨、龙泉及龙溪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硬化总长约3864m,宽4.00m,其中拉磨路长约1662m,龙泉路长约761m,龙溪路长约1441m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尽职履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全过程组织做好项目的规划、筛选、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其《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号)其《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同时,要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项目归档资料能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族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出现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局面。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族事务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四)落实资金后续保障。计划安排的项目,如建设资金不足,不足部分从2026年后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或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予以优先统筹安排。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计划表20260116

       2-1.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产业项目到村安排表20260116

         2-2.三亚市崖州区2026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产业项目到村安排表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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