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 目: | 对三亚市崖州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
| 领衔代表: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 ||
陈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崖州重点区域槟榔汁乱吐等不文明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强化技防支撑,精准监管处置”
在港门综合农贸市场、海边路等重点区域增设监控摄像头,需经批准设立。该事项涉及我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非综合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范围,综合执法部门依据法定清单行使执法权能,无权直接组织采购和安装此类视频监控设备。针对该项建议,综合执法部门将积极对接公安等部门提供支持,必要时按程序申请调取既有监控录像收集证据。同时,将持续结合“车巡+步巡”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对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查立纠。
二、关于建议二“完善制度细则,明确处置标准”
关于制定《崖州区槟榔汁乱吐行为专项管理细则》,海南省现行法规已对乱吐槟榔汁等不文明行为的行政处罚作出明确规定。《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随地吐槟榔渣汁的,责令清除,处五十元罚款;《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七条亦规定,有随地吐槟榔渣汁等行为的,
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五十元罚款。上述法规已赋予执法部门明确的处罚权。
建议二提到的“罚款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辖区环境整治工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此外,行政处罚罚款属于非税收入,区级财政资金对此类收入主要是统筹使用,不宜专款专用。
关于合理配置槟榔渣汁临时收纳设施的建议。区园林环卫所积极配合做好槟榔渣汁收集容器(果皮箱)的设置工作。现有果皮箱的日常清掏、清洗、维护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护范畴,由专人负责,确保设施整洁完好、不满溢,杜绝二次污染,从设施保障层面为群众规范处置槟榔汁提供便利条件。
三、关于建议三“深化协同治理,筑牢文明防线”
关于推动整治工作与“门前三包”责任制深度衔接,执法部门将槟榔汁清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市容执法巡查重点内容,加大沿街商铺常态化巡查频次,对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门前存在槟榔汁污渍、保洁不到位的商户,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劝导、责令立即整改。2026年截至5月7日,执法人员已在相关重点区域开展槟榔汁专项整治巡查108余次,教育劝导乱吐槟榔渣汁人员35人次。
四、关于建议四“健全保障机制,确保长效落实”
关于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区财政局统筹解决。对于“建立专项督办机制,由区人大常委会每季度开展督查,形成“部署—推进—督查—整改”的闭环管理体系。”方面,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开展。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将联合区园林环卫所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清扫保洁。针对槟榔汁污染反复性强、清理难度大的问题,区园林环卫所将进一步压实保洁责任。一是对该片区保洁力量进行优化调配,在市场周边、海提路等重点区域适当增加清扫频次,做到槟榔汁污渍“随见随清”。二是配备专用清洗设备和高效去污药剂,针对已形成的顽固污渍开展集中攻坚清洗,最大限度恢复路面本色,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2.加强整治力度。在港门综合农贸市场后门口、海边路等重点地段,实行执法队员定时段、高频次动态巡查,发现一宗、教育一宗、处置一宗,同时深化商户联动,督促店主主动履行“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管理义务。
3.强化宣传引导。在执法巡查时同步发放宣传手册,逐步提升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养,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