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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农组〔2025〕1号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提前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委会:
《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崖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雪圣,联系电话:18084664346)
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提前批)实施方案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4〕211号)、《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三财农〔2024〕220号)、《三亚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农〔2024〕248号)等文件,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5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943万元(中央资金789万元,省级资金789万元,市级资金136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15万元(中央资金659万元,省级资金256万元)。为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及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及时推进,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其《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及其《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农〔2024〕1315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号)及其《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三亚市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三财〔2022〕543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和严格管理资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带动脱贫人员持续增收,实现乡村振兴。
二、资金分配计划
计划安排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385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943万元(中央资金789万元,省级资金789万元,市级资金136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15万元(中央资金659万元,省级资金256万元),重点支持我区产业发展和完善北岭村、赤草村等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现编制《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计划表》(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生产项目)
1.计划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崖州湾深海网箱养殖产业项目,该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为:采用最新的热带海水鱼类养殖先进技术,建成一个集海水鱼类新品种培育、技术创新、规模化养殖于一体的大规格热带海水鱼类养殖示范基地,打造三亚崖州湾海域高规格培育养殖区。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网衣、拦料网,购买辅助船、建设养殖平台等。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海南晨海水产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
受益村集体是抱古、北岭、赤草、凤岭等29个村(社区)委会。安排到各村(社区)委会的具体资金数量见附件2。
(二)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
2.计划安排资金38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北岭村坝后小组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硬化土路总长450米,路面宽度3米。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
3.计划安排资金213万元用于三更村五条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红堓水库北岸田洋至定其园水库道路、定其园水库东岸沿堤路、红堓水库南岸田洋道路、龙宫庙至红堓水库道路、杀人村道路等生产道路长约2790米,宽3-3.5米。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4.计划安排资金107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漳波河右岸堤顶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新建混凝土路面长约750.00m,宽约3-3.50m;改造损坏渡槽长约10.00m及配套相应安全设施。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5.计划安排资金252万元用于崖州区赤草村牛腊水库下游路至三组垃圾场路灯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建设4000米约220盏路灯。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6.计划安排资金46万元用于崖州区长山水(镇海段)清淤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包括765米河道清淤及新建 1-8.0米行人机耕桥11座、行车机耕桥2座。
该项目由区水务林业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7.计划安排资金345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三公里村波罗河中上游段整治工程,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整治现状河道长约650.00m,结合下游已整治河段,采用混凝土挡墙护岸、河岸安全护栏、交通桥4座及配套相应河道建筑物等。
该项目由区水务林业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8.计划安排资金37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宝平山安置陵园第二通道至坝头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新建混凝土路面总长约450m,宽3.5m,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等。
该项目由区住建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9.计划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三亚市崖州区赤草村漫水涵洞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共改造桥涵一处,位于双联农场东(种碑村)228米处,为拆除重建;引道(含桥梁)总长50米,其中漫水涵洞(桥)(含桥台耳墙)21米。
该项目由区交通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10.计划安排资金447万元用于三公里环村路挡土墙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新建挡土墙807米,修复排水沟785米,新建截水沟317米。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11.计划安排资金283万元用于崖州区雅安村排水沟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改造村内现状道路排水边沟,长约1895.00m,宽约50cm-60cm(涉及部分路面拆除恢复)。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业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业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尽职履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全过程组织做好项目的规划、筛选、实施、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其《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三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三财〔2021〕1131号)其《补充通知》(三财〔2023〕72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同时,要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资料要及时收集,确保项目归档资料能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族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主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出现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局面。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族事务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四)落实资金后续保障。计划安排的项目,如建设资金不足,不足部分从2025年后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或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区财政局申请,区财政局予以优先统筹安排。
附件:1.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项目计划表20250110
2.三亚市崖州区2025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产业项目到村安排表202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