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的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委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介绍: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
2.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4.行政事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其它行政行为;
5.工作动态;
6.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
7.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方式
1.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13各类别。点击其中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搜索:设有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三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发文机关为“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即可搜索到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公开的全部文件;选择标题、发文字号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2.其他方式
(1)通过登录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yz.sanya.gov.cn/)获取政府信息。
(2)通过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查阅。
(3)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公报》、通过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公示栏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三亚市崖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地址:三亚市崖州区科宝庄园大酒店后面原税务大楼5楼
邮政编码:572025
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822096
传真号码:0898-88822092
电子邮箱:yzfg096@163.com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三亚崖州区人民政府(http://yz.sanya.gov.cn/)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崖州区人民政府——选择“我要申请”——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部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条例》第2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出具《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崖州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延长,并出具《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