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编制了《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网址:http://yz.sanya.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网址:http://yz.sanya.gov.cn/)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yz.sanya.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通过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公众号查阅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三亚市崖州区科宝大酒店B栋三楼统计局302,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827010
通信地址:三亚市崖州区科宝大酒店B栋三楼统计局302。
邮政编码:5720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填写《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单位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五)申请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示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示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完成,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三亚市崖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