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崖州分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保信息提供服务。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崖州分局办公室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崖州分局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
3.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4.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
6.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7.承办的人大和政协提案的答复;
8.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现场受理点公开形式。现场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898-88822982。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为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崖州分局
地址:三亚市崖州区科宝大酒店B栋8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822982
电子邮箱:yzhbj88830496@163.com
(二)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天涯区政务服务中心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传真或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名,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件主动公开)